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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届悉尼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获得者办理教育部海外学位证书认证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6/17  周亮   浏览次数:   

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可获得教育部认证。申请者本人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是鉴别国外或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外国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外国或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外国或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合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一本统招双学位和自主招生国外学位教育项目。为了方便同学进行国外学位认证工作,经协商,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派专人专程前往我院,为我院学生提供集体办理认证服务。有认证需求的同学即日起可在网上注册个人认证账户并进行网上申请资料填写(具体可见教程)。在毕业典礼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具体时间和教室另行通知)办理:
一、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请参考认证教程)
二、现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并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通过初审后缴费。认证材料清单如下: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 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3. 合作办学机构开具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获得的国(境)外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现场可接待翻译工作,翻译及翻译代理费400元,同学可按需缴纳;

5.本人护照 或 往来港澳通行证 或 户口薄的身份页复印件,验看原件;(提供一样即可)

6. 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见模板);
7.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见模板);
8.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见模板);
9. 学院计划内本科学生需提供"上海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2830.htm (材料下载地址)

   查询认证进程。同学们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领取认证结果。系统中的认证状态为"认证完成后",领取认证结果
 
特别提示:

1.            学院为方便同学认证提供协调服务,学院本身不涉及认证工作,留服中心为认证工作主体。

2.            同学们自行办理流程与学院统一办理流程完全一样,同学们自行决定认证时间。

3.            请同学通过留服中心网站追踪认证结果;

4.            如有疑问,请联系认证工作指定联系人:

10级统招双学位本科毕业生:10级本科辅导员 颜老师、陆老师69980028-71101

徐老师        69980028-75012

10级自主招生国外学位本硕直通模式项目毕业生:张辉老师 69980028-6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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